公务员 gzhgz.com 贵州好工作 2010-06-03
五、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合作者与外国合作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
国境内共同举办的按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者产品,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中方
合作者是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外方合作者是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一)中外合作企业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产品出口型企业,它是指产品主要用于出口,
年度外汇总收入减除年度生产经营支出额和外国投资者分得利润所需外汇额后,外汇有节余
的生产型企业。二是技术先进型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提供先进技术,从事新产品开发,实
行产品升级换代以增加出口创汇或者替代进口的生产型企业。
(二)合作企业的组织形式
合作企业依我国法律规定分为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
具备中国法人条件的合作企业取得中国法人资格,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
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或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企业
的债务承担责任。
不具备中国 人条件的合作企业,其合作各方的关系是一种合伙关系,合作各方不以
出资额或提供的出资条件对企业承担责任,而是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对企业的债务承担
责任,合作各方对企业承担的责任是连带责任,一方履行了全部责任后,有权就其多承担的
部分向他方追偿。合作各方的出资或提供的合作条件为合作各方分别所有,经约定 可以共
有或者部分分别所有,部分共有。合作期间积累的财产归合作各方共有。
(三)出资方式、合作各方的出资比例
1、出资方式
合作各方对合作企业的出资可以是货币、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或
其他财产权利。合作各方以自有财产出资的,那么不能以该财产对外设立抵押或其他担保。
出资后,应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证明。
2、合作各方的出资比例
各方的出资比例通过合作合同约定,但是外方合作者的出资不得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
本的25%。合作各方的出资期限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如一方不按约定出资的,应对他
方承担违约责任。